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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等有关精神,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、收费行为、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管理,不断提高全区学前教育办学质量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。特对我园基本信息备案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监督电话:88262820